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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设立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设立都是需要进过一定的程序的,只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走完流程,才能算真正的成立。要是没有经过一些必要的程序,则公司成立是不合法的。那么保险公司设立要经过哪些程序?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关于保险公司设立方面的内容。

一、保险公司设立要经过哪些程序

1、初步申请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意向、理由和要求。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审批机构提交法定的文件和资料。

2、筹建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3、正式设立

申请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

4、设立登记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时即是保险公司成立之日。保险公司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二、保险公司设立对股东的条件有什么限制

对于股东的资格和条件,一般公司并无限制,但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则完全不同,尤其是对保险公司的控制股东。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所谓“主要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了控制程度或者能够以投资、业务往来、资金融通等各种方式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公司。

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保险公司设立必须经过上述所提到的程序,要是没有按照流程去操作的则是无法设立的。同时保险法对于股东的条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是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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