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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能不能购买?

我是侯国君律师。单位集资房是国家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利用单位自用土地,由员工或者单位共同集资合作修建的保障性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从福利分房到商品房开发过渡性政策。单位集资房的购买人一般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土地使用权人为单位,性质为划拨用地。

作为保障性住房,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或者单位回购。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上市转让,但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由划拨转变为国有出让。    

因此,单位集资房买卖时应注意审查:(1)出卖人是否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如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应审查土地使用证是否能办理分户登记,要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2)要审查集资建房协议,单位或者单位职工是否有优先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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