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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应该如何认定?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升高,婚姻里的财产矛盾纠纷也变得更加激烈。屏幕前的你对夫妻间的财产归属又了解多少呢?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与此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欢迎致电四川君定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热线,联系电话: 候国君律师:18090599181 律所电话:0817-2186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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